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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征文活动启事

文章来源:陕西作家网发表时间:2019-03-27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全面展现新时代陕西广大作家及文学爱好者积极向上的家国情怀,抒发对祖国母亲无比热爱、拼搏奉献的崭新风采。陕西省作家协会将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活动,面向全省征集相关文学作品。

  一、 主办:陕西省作家协会

  二、 征集时间:2019年1月1日——7月30日(截止)

  三、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为视角,用文学的形式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以文学的形式和亲身的经历、感受,热情颂扬伟大祖国的历史变化,生动展现陕西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用文学表达陕西人民对祖国的赤子之情,激励和鼓舞陕西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四、征集体裁及投稿办法

  体裁:中短篇小说、散文(一万字以内)、诗歌、中短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

  投稿方式:(电子邮件形式)shaanxiwxy2007@163.com

  所有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笔名、性别、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电话。

  五、注意事项

  1. 来稿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 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符合体裁要求。

  3. 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 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等。

  5.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六、组织推荐

  本次征文活动由各市作协推荐、个人投稿的方式进行,陕西省作家协会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开展,陕西文学院负责落实。各市作协应有专人负责征稿工作,也可对本市来稿进行表彰奖励。评奖所征集作品由陕西文学院邀请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相关专家分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获奖作品结辑在《延河》刊发。

  陕西省作家协会

  2019年1月1日

  联系人:冉晓雄

  电  话:1365911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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