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学资讯>公告通知

关于征集作家定点体验生活意向的通知

文章来源:陕西作家网发表时间:2020-09-30

  各市(区)作协,各行业作协:

  根据作家定点体验生活相关制度,今年拟继续选派部分作家定点体验生活,现面向全省作家征集作家定点体验生活意向。

  一、指导思想

  作家定点体验生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二、定点体验生活入选条件

  定点体验生活指作家暂时脱离原有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作家创作选题及意愿,通过组织帮助到生产生活第一线,贴近群众,挖掘素材,捕捉灵感,为增加文学创作积淀创造条件。

  入选条件: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省作协会员;3.坚持正确的创作方向,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品;4.文学素养高且近年来有强烈的创作热情和成果;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定点体验生活作品体裁、题材、风格不限。要以扎根本土、深植时代为基础,在观念和手段结合上、内容和形式融合上进行创新,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反映新时代、讴歌新时代。

  三、定点体验生活时间及地点

  定点体验生活的地点,原则上应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和陕西省内改革开放前沿,地点和选题要相契合。定点深入生活的时间不超过1年。

  四、推荐程序

  作家定点体验生活申报工作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作家申请定点体验生活需征得本单位同意,且与意向体验地沟通,征得意向地相关单位同意后,向所在各市(区)或行业作协提出申请,由各市(区)、行业作协统一上报省作协;

  2.省直、大专院校等系统的作家,参照以上程序直接向省作协提出申请;

  3.省作协收到申请后,由具体业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人的创作实力、选题价值和拟体验生活的地点或类型进行评估,给出可行性评估结论,上报省作协党组审批。确定的名单要在陕西作家网上公布,并报省委宣传部备案。

  4.定点体验生活的人选由省作家协会办公室向申请人原单位和体验生活地发协调函,组织签订定点深入生活资助项目任务书,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五、具体事项

  1.各市(区)作协或行业作协请于10月30日前将《定点体验生活项目申报表》报送至省作协办公室,定点体验生活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省直、大专院校等系统直接向省作协提出申请的作家个人,请于10月30日前上报相关表格。

  2.《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须加盖作家所在单位及市级(行业)作协公章,作者需在表中相应位置手写签名并盖章。

  3、各市及相关行业作家须在所属市及行业协会申报。

  4、相关表格请通过快递统一寄来,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83号陕西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众煜

  联系电话:029-87437035(快递请留此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269707067@qq.com

  5、通知电子版及表格请在陕西作家网下载

  附件:作家定点体验生活项目申报表

  陕西省作家协会

  2020年9月29日

书记信箱 陕西省作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