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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作家定点体验生活意向的通知

文章来源:陕西作家网发表时间:2022-06-06
  各市(区)作协、行业作协: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作家定点深入生活机制、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重大主题创作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作发〔2021〕19号),现就征集2022年作家定点体验生活意向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及创作要求
  (一)入选条件
  1.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中国作协或省作协会员;
  3.坚持正确的创作方向,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品;
  4.获得省级以上部门或知名刊物、出版社、文学网站组织的文学奖1次(项)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创作要求
  要以扎根本土、深植时代为基础,传递真善美,讴歌新时代。重点选取乡村振兴、一线抗疫等现实重大题材,或者选取新兴行业、社会热点问题题材。
  二、委派方式及时间地点
  采取定向委派和自主申报委派方式。
  (一)定向委派
  经与省乡村振兴局沟通协调,选取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延安市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榆林市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汉中市留坝县留侯镇营盘村、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锦屏社区5个乡村振兴点位,计划委派3-5名作家赴以上点位定点体验生活,周期原则上为1年。
  (二)自主申报委派
  作家根据创作需要,申请定点深入生活地点、项目和单位,经省作协审核后正式委派,周期原则上为1年。
  三、推荐程序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
  (一)作家申请定点体验生活需征得本单位同意。其中自主申报委派的作家要提前与意向体验地沟通,征得意向地相关单位同意后,向所在市(区)或行业作协提出申请,由市(区)、行业作协统一上报省作协。
  (二)省直、大专院校等系统的作家,参照以上程序直接向省作协提出申请。
  (三)省作协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创作实力、选题价值和拟体验生活的地点或类型进行评估,报省作协党组审批。
  (四)定点体验生活的人选由省作协办公室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体验生活地发协调函,组织签订定点深入生活资助项目任务书,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重要提示
  (一)各市(区)作协、行业作协请于6月20日前将《定点体验生活项目申报表》报送省作协办公室,定点体验生活人选原则上1-2人。省直、大专院校等系统直接向省作协提出申请的作家个人,请于6月20日前上报相关表格。
  (二)《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须加盖作家所在单位及市(区)作协、行业作协公章,作者需在表中相应位置手写签名并盖章。
  (三)各市(区)及行业作家须在所属市(区)作协及行业协会申报。
  (四)相关表格请通过快递统一寄送至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83号陕西省作家协会办公室,联系人赵众煜。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269707067@qq.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通知电子版及表格请在陕西作家网下载。 
  附件:
  1.作家定点体验生活项目申报表
  2.作家定点体验生活定向委派推荐点位 
  陕西省作家协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作家定点体验生活项目申报表
  

 

  

  附件2:作家定点体验生活定向委派推荐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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