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陕西省作家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章来源:陕西作家网发表时间:2018-08-17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作家协会是中共陕西省委领导下的全省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陕西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作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为各市作协、各行业作协及全省作家做好联络、服务、协调工作,推动以文学创作为核心的原创文化建设,推动全省文学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陕西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培养社会主义文学新人,促进陕西文学的全面发展。

  (三)组织开展各种文学活动,组织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基层采风锻炼。

  (四)负责国家级文学奖的推荐工作和省级文学奖的评审工作,表彰和奖励优秀的创作成果和创作人才。

  (五)进行学术研讨和文学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文学评论活动。

  (六)办好《延河》文学月刊社和《小说评论》杂志。

  (七)推进中外文学交流,推荐和组织陕西作家参加国际、国内文学活动,翻译推介陕西作家的优秀作品。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陕西作家信息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对陕西文学基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十)完成省委和中国作协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催生精品佳作。把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举办会员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培训班等相关培训座谈活动数十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作家头脑。组织方英文、朱鸿、张虹等三批次近五十位作家赴安康岚皋县、镇坪县、平利县,汉中市留坝县等地进行“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主题采访采风活动,助力脱贫攻坚。2017年,陕西名家新人取得新的创作实绩,贾平凹的《游戏人间》、高建群的《我的菩提树》、王海的《新姨》等新作引起广泛关注,贾平凹被亚马逊评为“最具全球影响力的中国作家”,红柯的《太阳深处的火焰》入选“中国长篇小说年度金榜(2017)”并被评为领衔作品。阎安、孙晓杰、王琪、周子湘、范墩子等多位作家的新作在《人民文学》《诗刊》等国家级刊物发表。

  二是实施“百优计划”,夯实人才基础。协同25位百优作家导师,为百优计划作家制订了五年创作规划及2017年创作计划,并针对每个作者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建议。组织“百优作家”代表赴镇坪,深入一线采访。对签约作家2016年的创作情况进行统计,并发放创作奖励8.5万元。选聘第四批签约作家。举办“陕西中青年作家(陕南片区、关中片区)培训班”“三秦文学季(潼关、旬阳、镇坪)讲座”。组织百优作家参加省委宣传部“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与西北大学文学院合办2017年“西北大学作家班高级研修班”,推荐多名优秀青年作家参加鲁迅文学院学习。通过多种举措培养青年作家,不断夯实文学陕军新梯队的人才基础。2017年,80后诗人马慧聪入选第33届“青春诗会”,90后作家宋阿曼、范墩子、王闷闷等三人入选中国作协《文艺报》“十位九零后作家盘点”专题,张炜炜的剧作《红旗漫卷西风》在东方卫视热播,丁小龙、王刚等多位作家在重点刊物发表作品。          

  三是开展文学交流研讨批评,营造良好氛围。分别接待江苏作协代表团、山西作协代表团来陕交流学习,组织十余位作家赴广东作协调研。举办“纪念陈忠实先生逝世一周年追思座谈会”“新语境、新方法、新视野下的柳青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2017年陕西大学生诗歌大赛颁奖典礼暨中国新诗百年长安论坛”“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高峰论坛”“文化的全球性与地域性——中华文化自信和长安文化传播”等大型学术活动,吉狄马加、叶延滨、张福贵、王立群、成槿济等多位全国学术名家和外国专家来陕,共同助力陕西文化大省建设。

  四是纸媒网媒共建,唱响文学声音。积极探索服务联系会员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扩大陕西作协和陕西文学的对外影响力。《延河》《小说评论》进一步打开办刊思路,增邀多名全国一线专家驻刊,借助微信平台举办各类活动,推广优质作品,辐射面进一步扩大。省作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文學陕軍”坚持品质,探索新媒体传播规律,致力于品牌建设,用户数突破12000人,浏览量突破155万次,文章收藏超6000篇次,开通省作协《今日头条》政务号,“文學陕軍新媒体联盟”总阅读量突破300万次,成为作家与读者新的沟通平台,在网络上唱响文学好声音。此外,省作协接待全国网络媒体百人采访团,搭建陕西省作家协会短信交流平台,通过各种途径扩大对外影响。

  五是推动全民阅读,共建书香陕西。与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联合打造“‘声动三秦•书香你我全民公益阅读”活动,组织了“王妹英新书《得城记》分享会”“校园之春文化艺术节诗歌朗诵大赛”等活动,用丰富的形式吸引大学生关注文学,关注阅读。向农家书屋、全国各大院校、城市图书馆和各界名人捐赠图书3000余册。启动“文学陕军•陕西优秀青年作家进百校”活动,安排优秀青年作家走进高校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陕西作家作品,让青年影响青年,共同凝聚正能量。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共有上万人现场参加省作协公益活动,上百万人通过网络获得省作协提供的免费读物。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作协改革。以推动“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扎实加强自身建设,举办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陕西文学事业发展——全省市、县、行业作协主席培训班”,制定“追赶超越”“三项机制”“党组议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制度,完成《陕西省作协改革方案(送审稿)》起草工作,认真扎实地开展事业单位整合精简和人员分流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补充11名干部。通过上述举措,有效加强了省作协自身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创作联络部(对外联络部)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管理方式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二个,即陕西文学院和《延河》杂志社;陕西文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延河》杂志社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21人、工勤2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各计1892.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9.71万元,同比增长28.50%;主要2017年度中有以前年度未完结项目结转资金,按规定用途按期支付。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883.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2.69万元,同比增长28.05%;主要有部分项目未完结,有待支付的资金。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4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9万元。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47万元,公用经费54.9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其中:公务接待费0.76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58万元,主要控制了公务接待的次数;公务用车购置费11.9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1.98万元,主要上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当年追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66万元,主要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所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相同,单位当年无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及保有情况:2017年购置一辆车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6量。

  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人数61人,共计0.76万元。

  2、培训费支出53.49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中、省组织的各类培训,及对作家的培训。

  3、 会议费支出26.62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各类研讨会、优秀少儿阅读会、“百优计划”会议等,通过会议使作家拓展视野,提高创作水平。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883.8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7万元,当年有新增人员,各类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示例: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9.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陕西省作家协会

  2018年8月16日

  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PDF

书记信箱 陕西省作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