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作者:
根据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24年度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所申报重点文艺创作资助的项目应该由我省作者创作或以我省为题材,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
2.项目应当正在创作且具有较高成熟度,已经出版的项目不得申报,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的文学作品需要行政部门立项备案审批的需已通过立项备案审批;
3.往年获得扶持或资助的作者,原则上应在原项目完成结项后方可申报新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扶持;
4.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违规申报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请严格按照《2024年度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要求申报。
二、申报方法和时间
1.陕西省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为推荐单位,各地市、行业作者可向所在地、所在行业的团体会员申报;省直单位,大专院校等作者直接向省作协创联部申报;
2.每个团体会员单位可申报不超过5部作品,各位作者可申报1部作品;
3.请于2024年2月24日前将《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信息表》(附件3),一式4份寄送至省作协,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由省作协组织专家评审,统一上报。
联系人:高晶晶 电话:029-87413634 13309188520
地 址:西安市建国路83号省作协创联部
邮 箱:279996694@qq.com
陕西省作家协会
2024年1月24日